
點擊次數:5490 次 發布時間:2013年6月4日
為了規范首都保安市場秩序,保護勞動者、企業和客戶等各方合法權益,促進保安行業健康持續發展,4月13日上午,北京保安服務行業工資集體協商會議召開,北京保安協會作為企業方代表與作為勞方代表的北京市保安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簽訂了2013年度北京保安服務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協議書。經過北京保安協會全體會員大會推舉產生的8名協商代表參加了工資集體協商會議,協商結果經北京市保安服務行業職工代 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北京保安協會所有法人會員單位在工資集體協商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總工會有關領導出席會議。
北京保安協會秘書長張林作為企業方首席代表在協商會議發言中指出,按時足額支付工資,是企業的法律義務,是保護保安員勞動權益的基本要求,這一點廣大會員單位都要保證做到。目前,北京一些保安會員企業根據保安行業特點經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已經執行了多年綜合汁算工時制度。經過工資協商后,在全行業統一執行此項工時制度確有必要。此次協議確定的保安員最低工資標準,是在北京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基礎上,結合保安員工資水平現狀和相關省市工資標準確定的,是符合北京保安行業勞動力市場情況和行業經營狀況的。這個標準不包含 工作期問提供給保安員的食宿費用、加時加班工資以及高溫補貼等。此次協商確定的標準是不低的,這對于企業增強職業吸引力,招來合格的保安人員是一個保障。
張林強調:工資集體協商是一個動態調整的制度機制,今后北京保安行業每年要根據國家法規政策和行業自身發展以及勞動力市場情況進行協商調整。通過建立和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不僅能及時了解保安員的薪資要求,保障保安員勞動權益,也能更好地掌握保安市場的發展狀況和行業發展的利益需求。做好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既是維護保安員勞動權益的有力措施,也是下一步推 出全市保安服務費成本價,構筑行業公平、公正競爭秩序的基礎和保障,所以,作為保安企業協商的首席代表,我希望這個協商機制成為企業和保安員之間平等協商的平臺,保證保安企業和保安從業人員的利益共享,互利共贏,促進保安業規范有序地健康發展。
此次工資集體協商的內容包括:工資支付辦法、工時制度和最低工資標準,協議約定保安企業應嚴格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定發薪日,并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保安員工資,不得克扣拖欠;保安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同意,可以根據行業特點依法向勞動部門申辦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時制度;保安企業在保安員提供了正常勞動后應不低于協議約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保安員支付工資。
此前,北京保安協會邀請部分國 有和民營保安企業就保安員最低工資標準問題進行了專門的座談分析,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勞動工資支付規定,根據北京市保安勞動力市場的實際情況,對保安員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科學合理地分析研判,并就討論結果與北京市保安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進行了溝通。